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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数据时代,政法干警要善于运用大数据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辅助决策。合理利用现代社会产生海量数据,就能提高打击犯罪、服务人民、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和水平。新时期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提高服务民众水平的理念,通过信息化应用,为群众提供多样性、个性化公共服务,在周到、精细的服务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新时期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地位,牢牢把握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强化执法工作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标准,重点从机制上、源头上解决执法问题,不断提升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既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举措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司法体制改革的正向促进作用将逐渐凸显。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试点,从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到合理配置司法职权,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到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中央政策和各地探索相结合走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
基层法院是提高司法效率的主阵地,基层法官是提高司法效率的主要责任人。新时期需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队伍,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确保司法公开、司法为民落实落地,推动全面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更快、更直接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职责任务,完善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创造良好条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三服务”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智能化建设是政法工作迈向现代化的鲜明标志。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服务新需求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更新理念、创新思维,不断增强运用现代科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司法鉴定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司法客观公正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司法部以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为核心,紧紧围绕“改革强鉴、制度兴鉴、质量立鉴、从严治鉴”,狠抓监督管理,不断破题,有力推进了司法鉴定行业有序发展。
政法系统是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推动政法工作稳步发展的根本保证。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理、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