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名家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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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
中国全国”五院四系”之一
胡荣 教授荣获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2016);荣获重庆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研究二等奖”(2013);荣获“2011年度曾宪梓助残研究基金助残研究二等奖”(2010,2011);荣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2011)。
陆伟明 教授法学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行政法教研室主任、行政执法研究所所长。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学术机构研究员;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委员、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河南等地人大、政府、法院、律师事务所咨询专家、法律顾问;执业律师。
温泽彬 教授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会理事,法治江西智库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公民权利与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担任多个政府部门、国企及银行金融机构咨询专家、法律顾问,在长期法学研究及司法实践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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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中国全国”五院四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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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
中国全国”五院四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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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中国全国”五院四系”之一
1983年7月本科毕业于吉林工学院管理工程专业,1986年6月硕士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1990年6月博士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1986年6月至1987年7月在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工作,助教,后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1992年9月晋升副教授,1994年9月晋升教授,1996年10月选聘为博士生导师。1992年9月至2000年6月任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系副主任、主任、副院长。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美国Carnegie-Mellon大学开展合作研究。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校党委书记助理。2001年11月至2002年5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美国Babson学院开展合作研究。2005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2015年9月任吉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1981年9月至1986年7月在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期间于1984年任清华大学学生会主席,获清华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毕业后留校工作,1986年9月至1989年12月在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系统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88年4月至1992年1月任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1992年1月至1995年5月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党委副书记,1995年6月至1996年6月作为访问学者公派赴德国斯图加特大学区域发展规划研究所进修,1996年7月至1999年12月历任清华大学科技处副处长、常务副处长、科技开发部主任、清华大学企业集团董事、校企合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99年12月至2002年1月任清华大学党委学生部部长,2002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2005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2012年4月至2014年11月任厦门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2014年11月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国外留学经历1.1996.08—1997.08 美国丹佛大学 高级访问学者。2.2000.07—2000.08 德国图宾根大学 高级访问学者。3.2006.12—2007.01 荷兰自由大学 高级访问学者。4.2007.07—2007.08 荷兰自由大学 高级访问学者。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1965年生于内蒙古乌拉特前旗,1988 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大学,开始留校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获得了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宝钢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多项奖励和称号,担任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科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法学评审组召集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法学学部召集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召集人。
1952年毕业上海交通大学化学系;同年分配来吉林大学化学系任教,1979年晋升教授。曾任吉林大学化学系系主任、合成与催化研究所所长;现任国家教委无机水热合成开放实验室主任。1993年当选为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