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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建言强化网络社交领域反垄断执法

点击数:1008 时间:2022-03-15 10:10

  2月24日,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报道了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杨松副校长对强化网络社交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建议。

  建言献策|强化网络社交领域反垄断执法

  当移动即时通信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时,伴随而来的垄断问题引起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的注意。

  杨松调研了解到,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主流数字经济平台竞争从增量市场转向存量市场,以数字经济平台为中心的各垂直领域出现了寡头垄断,甚至完全垄断的现象。其中,网络社交领域近十年来一直处于自然垄断状态,对于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业创新都造成了较大的损害和遏制。“比如,垄断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其他数字平台的软件产品恶意屏蔽。在经营者集中方面,垄断企业凭借并购形成行业控制力,并通过并购后企业的排他交易等继续实施垄断行为。”

  杨松认为,网络社交领域的链接封禁行为和经营者过度集中,对市场消费主体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创新发展、其他竞争对手的正常进入、互联网空间的公平市场竞争秩序都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平台良性发展的障碍。经过深入调研,2021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她提交了关于强化网络社交领域反垄断执法的建议。

  “针对数字平台经济非常态发展状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反垄断,要求加强规制,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互联网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杨松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部署和国务院要求,强化网络社交平台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强化对互联网社交平台领域滥用优势行为的执法监管;同时,对该领域严重阻碍良性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者集中平台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审查,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防止网络社交平台领域的垄断行为滥用及其资本的无序扩张。

  市场监管总局答复表示,该建议对进一步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严厉打击典型垄断行为、查处互联网平台“二选一”等垄断行为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开展平台企业并购行为反垄断审查、推动反垄断法修订、制定有关反垄断指南、完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等举措,多措并举,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明确规则,划清底线,促进公平竞争,全面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快推进平台竞争治理现代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

  “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执法威慑,加强以案释法,推动行业竞争秩序规范。”“全面落实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积极推进反垄断法修订工作,完善相关配套立法。”……答复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垄断工作的部署,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依法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坚持治果和治因并重、坚持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驰而不息,持续优化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充分吸纳代表建议,以更大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以更前瞻视角完善制度规则、以更高效率开展理论研究,持续强化包括网络社交领域在内的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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