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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检察院系统领导公务人员及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标
提升检察院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思维和综合业务能力提升
三、培训时间
根据委托单位定制培训时间
四、培训方式
我校以短训班形式为主(以往返七天为宜,也可自行选择参训天数)。以课堂教学为主,教学实践为辅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授课模式。
五、培训地点
云南大学校区
六、课程大纲
课程仅供参考,或量身定制培训课程方案
模块 | 课程 | 课时 |
法律专业 | 公诉方式及法庭审理程序改革对公诉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 半天 |
贪污贿赂犯罪疑难问题研究 | 半天 | |
侦查程序的改革与职务犯罪侦查 | 半天 | |
国家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问题研究 | 半天 | |
刑事诉讼法热点问题研究 | 半天 | |
职务犯罪侦查讯问技巧 | 半天 | |
综合素养 | 半天 | |
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合理处置 | 半天 | |
政务机关舆情研判与危机应对 | 半天 | |
如何提升政法公务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 半天 | |
检察官如何面对新闻媒体 | 半天 | |
情绪管理与压力释放 | 半天 |
七、师资配备
由云南大学及实务部门专家授课,模块划分,密切联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题。
八、培训费用
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
九、证书颁发
经考核合格,颁发加盖云南大学印章和统一编号的结业证书
十、注意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面向全国招生。
(二)参加单位可申请单独成班,自行拟定参训时间、培训天数、培训专题,费用双方协商。
通过问卷调查、专题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委托单位培训的需求、教学方法等进行深入了解。发现委托单位当前发展的痛点与难点,提出专业的培训建议。
围绕委托单位的需求,反复商讨项目方案,由项目负责人、教务部、培训部及后勤部协同审核,严格把关培训方案。
根据培训计划,匹配最合适的师资、现场教学及后勤保障资源等,充分体现重庆高校的学科综合优势和重庆经验、理念优势。
采取讲授式、案例式、研讨式、体验式等开展教学。教学、学务、后勤、质控联动,协调部署各个环节,确保教学工作有衔接,质量有保证,措施有落实。
培训期间,学员可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实时评价与留言,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培训结束后,将形成全面详实、内容丰富的培训质量报告。
安排接站
入住宾馆
熟悉环境
合影留念
开班讲话
讲解注意事项
专题学习
现场教学
结构式研讨
观看结业视频
颁发结业证书
全员愉快返程
云南大学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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