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至19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及四个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全体人员,举办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培训班。本次培训主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规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生态环保铁军排头兵,全面提升督察公务人员队伍素质能力。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维宇同志出席开班式并作首场专题辅导讲座,就如何提升环保督察公务人员能力、规范做好环保督察工作、强化督察作风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培训班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与实践”为主题,聚焦“督什么、怎么督”问题,紧密结合我省督察工作现状,采取专题讲授、典型案例交流、分组研讨等形式开展“专题+专业”培训。内容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管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辐射安全、自然保护区管理、减碳及总量控制管理、生态环境现场检查执法、生态环境日常监测等,体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业性和综合性相统一的特点。
在本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培训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针对性强、收获满满,极大增强了做好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信心,将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责任,把培训所学的理论知识、汲取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督察工作深入开展,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